日前,太原市改善省城環境質量領導小組辦公室發布今年汛期首個水環境質量保障工作調度令,要求面對可能到來的降雨過程,嚴禁非緊急狀態下污水處理廠直排污水,保障國考斷面水質穩定達標,實現“一泓清水入黃河”。
據悉,為最大限度減輕因降雨對斷面水質的影響,調度令提出,要參照《山西省汛期城鎮污水直排管理技術指南》要求,進一步加強對雨水泵站和污水處理廠的管控,做到污水應收盡收、應處理盡處理,以保障國考斷面水質穩定達標。
太原市改善省城環境質量領導小組辦公室要求,汛期泵站調蓄池能存盡存,污水引至污水處理廠處理達標后方可排放;雨水泵站在安全條件下不得雨污混排;城區雨水管網和退排水溝渠、低洼區域、泵站緩洪池等要定期清淤;城區雨水泵站非雨天不存蓄污水,提前排空排入污水廠進行處理,為汛期最大限度蓄水創造條件。雨后及時將緩洪池、調節池雨污水輸送到污水處理廠,處理達標后方可排放。
污水處理廠的各個關口按照雨天污水處理預案梳理各項短板及隱患,檢查設施設備,確保正常運行,嚴禁非緊急狀態下直排污水。針對汛期設置應急設施,所有污水處理廠要滿負荷運行,保證污水處理廠出水水質穩定達標。
來源:山西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