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農業農村污染治理攻堅戰將重點在生活污水垃圾治理、黑臭水體整治領域展開。有關部門已明確采取“肥瘦搭配、以豐補歉”方式和生態環境導向的開發(EOD)模式籌措資金,推進項目實施。
生態環境部有關負責人表示,農業農村污染治理是生態環境保護和“三農”工作的薄弱領域,治理形勢依然嚴峻,總體上仍然處于爬坡過坎、不進則退的階段,還有很多硬骨頭需要啃。農村環境整治成效亟待鞏固提升,目前全國尚有三分之二的行政村沒有達到環境整治要求,農村生活污水治理率僅為25.5%,農村黑臭水體治理剛剛起步。
第一財經記者從生態環境部了解到,《關于進一步推進農村生活污水治理的指導意見(征求意見稿)》、農村黑臭水體治理工作指南(征求意見稿)正在征求有關方面意見。
農村生活污水治理是當前農村人居環境整治的重點和難點。據指導意見(征求意見稿)編制組介紹,我國農村生活污水治理仍存在治理機制不完善、治理重點不突出、治理成效評估不合理、治理模式不科學等突出問題。
據不完全統計,全國日處理能力100噸及以上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有2萬多套。但一些地區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不正常運行情況較為突出,有的是缺乏管護機制和運維資金保障;有的是污水收集系統不完善;有的是技術工藝不合理(如工藝過于復雜、運行成本過高、不符合農村實際);有的是已到更新淘汰年限;有的是年久失修或洪水等自然因素造成設施及管網損毀;有的是村莊污水產生量極低或銳減,或其他原因(如已納入城鎮污水管網治理)等,導致設施無必要運行等。
“農村環境整治這個事,不管是發達地區還是欠發達地區都要搞,標準可以有高有低,但最起碼要給農民一個干凈整潔的生活環境。”有關專家表示,農村生活污水治理成敗的一個最直觀的標準,就是看不到污水橫流,聞不到臭味,聽不到村民怨言。

農業農村污染治理是生態環境保護和“三農”工作的薄弱領域。
指導意見(征求意見稿)提出,建立地方為主、中央補助、社會參與的資金籌措機制。同時,鼓勵將農村生活污水治理項目與城鎮污水處理、城鄉供水、鄉村旅游、現代農業等項目整體打包,采取城鄉統籌,“肥瘦搭配、以豐補歉”方式謀劃項目,在適宜的地區探索采取生態環境導向的開發(EOD)模式。探索“六個一點”做法,即村民繳一點、地方補一點、企業擔一點、上級獎勵一點、社會捐贈一點、項目綜合平衡一點,推進農村生活污水治理項目實施。
據生態環境部土壤生態環境司有關人士介紹,農村黑臭水體治理已開展多年,但也發現一些問題,如部分地區對排查范圍界定不清、水體識別不準,農村黑臭水體排查不夠全面徹底;成因調查分析不充分,治理措施未緊密結合水體實際用途、不夠精準;部分水體控源截污和管護不到位,存在返黑返臭情形。
第一財經記者注意到,根據《農村黑臭水體治理工作指南(征求意見稿)》,將來對于農村黑臭水體的識別,以感官判斷為主,非必要不監測。“依據感官判斷—公眾評議—水質監測的步驟進行識別,前一步驟可確認為黑臭水體的,則不進行下一步驟”“以房前屋后河塘溝渠和群眾反映強烈的水體為重點”。
工作指南(征求意見稿)明確,原則上水域面積為2000平方米(約相當于三分之一的足球場)及以上的黑臭水體(較大面積黑臭水體)納入國家監管清單管理,水域面積不足2000平方米的黑臭水體納入省監管清單管理。省監管清單中水體面積較大、治理難度復雜的黑臭水體,視情調整進入國家監管清單。
據編制組介紹,實踐發現,不少農村黑臭水體的水源主要是污水,控源截污后,導致水體干涸消失。工作指南(征求意見稿)提出,實施并完成控源截污措施后,確因無水源而導致水體消亡的,應進一步核實原水體是否具有防洪、排澇、灌溉等功能。若無相關功能,在取得水利、自然資源等相關部門同意變更土地利用類型。
生態環境部等5部門2022年聯合印發的《農業農村污染治理攻堅戰行動方案(2021—2025年)》確定,到2025年,農村環境整治水平顯著提升,農業面源污染得到初步管控,農村生態環境持續改善。新增完成8萬個行政村環境整治,農村生活污水治理率達到40%,基本消除較大面積農村黑臭水體。
來源:第一財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