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河湖長制辦公室日前印發《關于開展自治區河湖健康評價工作的通知》,發布了《新疆河湖健康評價技術指南(試行)》,全面啟動自治區河湖健康評價工作。
河湖健康評價是掌握河湖健康狀態、分析河湖問題的重要手段,是編制“一河(湖)一策”、實施河湖系統治理的重要依據,按照要求每5年對河湖進行一輪健康評價。《通知》明確,本次自治區確定開展健康評價的河流109條、湖泊8個,其中2024年完成河流87條、湖泊8個,2025年完成河流22條。
《技術指南》在保證國家有關部門明確的6項河流健康評價檔案指標和7項湖泊健康評價檔案指標的基礎上,結合新疆內陸干旱區河湖實際情況,從“盆”“水”、生物、社會服務功能4個準則層選擇易獲取、可監測的評價指標,構建了河流12項、湖泊11項的評價指標體系,同時將河湖健康狀況分為五類:一類河湖(非常健康)、二類河湖(健康)、三類河湖(亞健康)、四類河湖(不健康)、五類河湖(劣態)。
《技術指南》根據新疆河湖豐枯變化明顯、季節差異顯著的特點,將河流劃分為常年有水河流與季節性河流,同時結合地形地貌特點、水功能區劃、水生生物特征以及流域經濟社會發展特征等劃分評價河段,確定差異化的評價方法。比如對生態水量滿足程度的評價既考慮了最低生態水量滿足程度,還考慮了多年平均水量滿足程度;對岸帶植被覆蓋度的評價,既考慮了植被覆蓋度情況、還考慮了植被覆蓋度變化情況。
下一步,自治區水利廳將就自治區河湖健康評價工作進行業務培訓,確保河湖健康評價高質量開展。
來源:中國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