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住建部辦公廳發布《海綿城市建設可復制政策機制清單》。近年來,我國先后有90個城市開展海綿城市建設試點、示范工作,形成了一批可復制可推廣的政策機制。住建部在總結各地海綿城市建設試點、示范工作實踐基礎上,形成可復制政策機制清單,我省6項措施位列其中。
這些措施包括:省政府建立海綿城市建設頂層保障制度,由省政府辦公廳印發《關于系統化全域推進海綿城市建設工作的實施意見》,明確海綿城市建設的工作要求、主要任務和保障措施等內容。
太原市建立海綿城市建設法治保障體系,出臺海綿城市建設管理條例等地方性法規,將海綿城市建設管理工作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明確海綿城市建設關鍵管控指標,將海綿城市建設要求納入項目全過程管控流程,建立健全海綿城市建設管理評價考核機制,強化對海綿城市建設管理工作中違法違規行為的處罰。
長治市建立海綿城市建設統籌推進機制,組建海綿城市專職建設管理科室,專人負責推進制訂海綿城市建設有關規劃、計劃和政策,完善海綿城市建設相關技術標準,組織開展海綿城市建設考核評價等工作;該市強化績效考核,建立了海綿城市建設政府績效考評辦法,將海綿城市建設工作納入對市直部門、各縣(區)政府等年度績效考評考核體系,作為其年度綜合績效評價的重要依據。
晉城市統籌推進海綿城市建設,成立海綿城市建設服務中心,定員定編定責,大力推進海綿城市建設項目立項審核、規劃管控、設計審查、項目建設、竣工驗收及運營維護等全過程管理服務工作。
以及,我省建立政府持續投入機制,開展省級系統化全域海綿城市示范城市建設,省級財政給予資金支持。
來源:山西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