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者在日常工作中發現,除了傳統意義上污水處理廠等點源在污染防治中存在“重水輕泥”的問題,污水管線、湖泊水庫等方面也不同程度存在這類問題,導致群眾投訴、水質超標現象頻發。推動污泥治理從“重水輕泥”向“泥水并重”轉變,應當從“點、線、面”三方面綜合施策,從根本上解決污泥治理問題。
一是加強對污水處理廠污泥處置的監管。我國部分城市污水處理廠不同程度存在“重水輕泥”現象,除了污泥含水率不達標導致無法妥善處理之外,近年來大量垃圾焚燒項目盲目上馬,部分垃圾填埋場封場,原先采用填埋方式處置的污泥面臨新的難題,客觀上增加了違規處置污泥的風險。
因此,污水處理廠在運行中要注重污染治理全流程監管,督促企業規范污泥處置;同時注重疏堵結合,以無害化為目標、資源化為手段補齊短板,幫助企業從根源上解決問題。
具體來說,首先要強化過程管理,在污泥產生、運輸、處理過程中實現全流程信息化管理。加強源頭管控,限制廢水排放,加大工業廢水等有毒有害物質排查和評估力度。其次要持續監測管理,利用智能化管理系統實時精準監管。智能化系統包括在線監測儀器、數據采集系統、云平臺、應用軟件等多個組成部分,通過編寫特定算法實時計算污泥產量,達到污泥定量化管控。最后要放寬技術管理,鼓勵推廣污泥資源化利用技術,探索污泥能源化、材料化、建材化、有機化新方向,化“廢”為寶,通過技術革新、政策支持,突破研究與應用的銜接瓶頸,真正意義上實現污泥減量化、無害化、資源化。
二是完善對城市污水管線的建設。目前一些城市污水管線逐漸老化,泥沙積聚堵塞問題日益嚴重。一方面是建設過程中設計參數不合理,排水管徑、坡度、設計充滿度等參數選取無法滿足日益增長的排水需求,導致污泥淤積;另一方面是運營維護中缺乏泥沙處理設施,泥沙無法有效清除,經發酵后形成污泥加劇堵塞。
要改善污水管道污泥堵塞問題就應開展全過程監管,從設計規劃到選材施工,再到后期運行維護,實現全周期管理模式。在施工前進行監督管線規劃,在管線設計中進一步精細計算排水量、泥沙量;優先選擇具有良好耐腐蝕性能和環保性能的材料,減少管道腐蝕和結垢,延長管道使用壽命。在管網中納入新型技術,在關鍵節點加裝傳感器、在線監測設備等,實現實時監測告警、精準快速定位事故地段、內澇分析、淤堵分析、管線運行負荷風險分析等。在日常監管中融入智能體系,混合現實技術+智慧城市排水系統,以排水管線建筑信息模型為依托,結合5G網絡、地理信息系統(GIS)等技術,在虛擬環境中引入虛擬場景信息,在監管中做到事先預測,從而有的放矢、有條不紊應對內澇、淤堵等突發事故。
三是加強對湖泊水庫底泥的修整。在湖泊水庫水質整治方面,底泥治理是當前我國生態環境修復整治的重點難點之一。底泥中富集大量有害物質,如重金屬、有機污染物、營養鹽等。部分湖庫內源污染便是由于重污染底泥沒有得到有效清除,有些已完成整治的河道依然存在大面積的翻泥現象,已治理的黑臭水體出現返黑返臭。
因此在水體修復中要做到標本兼治,加大底泥治理力度。進行統籌規劃,提升底泥處理規范性,從底泥勘測調查、分類及等級劃分、環保疏浚范圍和施工方案、浚后無害化與資源化利用等方面制定全過程標準規范。要采取針對性措施,確保安全處置清淤底泥,尤其是對于重金屬和有毒有害物質超標的底泥,可利用原位植物修復技術、監控式自然修復技術等對癥下藥,達到危廢標準的依法依規處理。治理完成后要開展常態化管理工作,杜絕返黑返臭,對已經取得治理成效的水體,開展底泥全過程監督,確保超標底泥可溯源、可追蹤。
實現泥水共治,解決“重水輕泥”問題,需要政府、企業和社會各界明晰責任、共同努力。通過不斷深化推進、加大監管力度,從點線面三個方面入手,強化污泥治理效果,提高水環境質量和水生態穩定性。
作者單位:生態環境部華北督察局
來源:中國環境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