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7日,我市召開《秦皇島市海綿城市建設管理條例》頒布實施新聞發布會。今年7月25日,河北省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批準了《秦皇島市海綿城市建設管理條例》,將于9月1日正式實施。
據了解,我市人均水資源量少,基礎設施存在短板,排澇河道行洪能力不足。針對上述情況,市人大常委會堅持加強重點領域立法,經報市委批準,將《秦皇島市海綿城市建設管理條例》列入了年度立法計劃,擬通過立法的規范和引領,提升城市蓄水、滲水和涵養水的能力,形成生態、安全、可持續的城市水循環系統,增強城市防洪排澇減災能力,促進人與自然和諧發展。6月27日,市十五屆人大常委會第26次會議審議通過了《秦皇島市海綿城市建設管理條例》。
《條例》的主要內容包括:關于發揮各級政府的領導和統籌作用。《條例》在第四條明確,市、縣區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海綿城市建設管理工作的領導,制定激勵和支持政策,建立綜合協調和考核機制,協調解決重大問題,將海綿城市建設管理納入本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相關經費納入本級財政預算。
明確部門職責?!稐l例》在第五條明確,市城管執法部門是市級海綿城市建設管理牽頭主管部門,負責海綿城市建設管理的組織協調、技術指導、監督管理等工作。各縣區人民政府根據本級部門分工,指定海綿城市建設管理主管部門,履行相應職責。政府其他有關部門,應當按照各自職責,做好海綿城市建設管理相關工作。在第十二條規定:“發改、行政審批、資源規劃等主管部門,應當加強源頭管控,將政府投資的海綿城市建設項目納入年度投資計劃,在建設項目立項、土地供應等環節嚴格落實海綿城市專項規劃和海綿城市建設技術標準、規范,并將海綿城市建設控制指標納入用地規劃條件,支持雨水滲透、調蓄、凈化、利用等海綿城市設施建設。”在第十九條明確,負有海綿城市建設監督職責的有關部門應當將海綿城市建設內容納入監督范疇。
關于強化項目建設管理。《條例》在第十三條明確,建設單位在項目申請和設計環節應當按照規劃設計條件、有關技術標準和規范,落實海綿城市建設管控指標;設計單位在進行項目方案設計、初步設計和施工圖設計時,應當按照海綿城市管控指標、技術標準和規范,設置海綿城市建設篇章;施工圖審查機構應當對海綿城市建設相關設計圖紙進行審查,未達到海綿城市管控指標、技術標準和規范要求的,不得出具施工圖審查合格意見。在第十四條分別對建設單位、施工單位和監理單位在海綿設施建設施工環節的責任作出規范。在第十六條對新建、改建、擴建建設工程項目時應當配套建設海綿設施作出規范。在第十七條規定:“建設項目竣工后,建設單位應當組織竣工驗收,竣工驗收報告中應當寫明海綿城市設施建設情況。海綿城市設施未經驗收或者驗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br />
關于明確海綿設施的運營和維護責任?!稐l例》在第二十條明確,建設工程驗收合格后,建設單位應當將海綿城市設施以及相關資料移交給運營維護責任單位。未完成移交的,建設單位履行運營維護責任。在第二十一條規定:“運營維護責任單位應當建立運營維護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明確具體管理人員,設置設施標識,建立海綿城市設施管理臺賬,開展定期巡查、維修和養護,確保海綿城市設施正常安全運行。”
接下來,市人大常委會將加強對《條例》的執法檢查并適時開展立法后評估,促進嚴格執法,全民守法,推動《條例》的落地落實。
來源:秦皇島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