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3日,最高人民檢察院召開新聞發布會,發布南四湖流域生態環境受損公益訴訟案(下稱“南四湖專案”)指導性案例。
南四湖流域生態環境受損嚴重,與執法主體分散、執法標準不一、區域協調聯動不足緊密相關,單一行政監管系統或者各省分別治理,難以有效根治。如何解決這個難題,實現上下游貫通一體?
對此,最高檢公益訴訟檢察廳廳長徐向春在回答記者提問時說,面對跨地區、跨部門職責不清以及不同制度機制功能缺乏聯通等治理難題,檢察公益訴訟能夠協同多元主體發揮激活、補漏、兜底作用,推動實現綜合治理、系統治理。
“首先是堅持黨的全面領導。”徐向春介紹,在辦理南四湖專案過程中,檢察機關積極爭取地方黨委支持,凝聚法治監督體系合力,有效督促地方政府及行政機關依法履職。山東、江蘇、安徽三省檢察機關第一時間向地方黨委政府報告最高檢立案情況,時任三省黨委主要領導均作出批示,為解決僅靠一地難以整治省際交界的治污難題發揮關鍵作用。
此外,在辦理南四湖專案過程中,四級檢察機關以司法辦案為中心,最高檢以事立案,運用檢察一體化辦案機制,統籌不同地方檢察機關一體化辦案,依法開展行政公益訴訟和民事公益訴訟。
據了解,四級檢察機關分層次分類別立案公益訴訟案件205件,其中市、縣兩級檢察機關立案196件,山東、江蘇省級檢察院立案8件,最高檢直接立案1件。四級檢察機關依法辦理行政公益訴訟案件185件,依法提起民事公益訴訟20件。
南四湖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標準不統一,是影響流域上下游、左右岸貫通一體生態環境治理的根源性問題。辦案過程中,最高檢積極協調生態環境部淮河流域生態環境監督管理局,督促山東、江蘇、安徽、河南四省著手編制南四湖流域水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這也是首個由國家牽頭統一編制、以地方標準形式發布的流域型綜合排放標準,填補了南四湖流域水環境保護無統一執法標準的空白。山東、江蘇、安徽等省級檢察院與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員會共同簽署加強淮河流域水行政執法與檢察公益訴訟協作意見,進一步加強跨區劃跨系統協作。
徐向春表示,下一步,檢察機關將繼續更好發揮檢察公益訴訟制度效能,推動跨區劃流域實現上下游貫通一體的生態環境治理格局,貢獻跨區劃生態環境司法保護的“中國方案”。
來源:檢察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