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訊(記者韓慧 通訊員張福超)日前,區水務局專項檢查執法隊對全區企事業單位分散污水處理設施和農村污水處理設施進了專項檢查,對65個水質不達標的單位進行逐個約談。
據了解,為確保昌平區分散污水處理設施規范運營,達標排放,改善城鄉水環境,推進昌平區節能減排目標的實現,區水務局水政監察大隊和污水治理管理中心在加強對全區集中污水處理廠監察的基礎上,對企事業單位分散污水處理設施和農村污水處理設施進行了專項檢查。
專項檢查執法隊對全區138個企事業單位、駐軍、學校的147座的分散污水處理設施和48個農村的66座污水處理設施進行檢查。據統計,企事業單位分散污水處理設施未運行的設施45座,占總數的31%;共取得118座設施水樣,水質不合格的65個,占取樣總數的55%。農村污水處理設施中,其中運行的有19座,占總數的28%,不運行的有47座。取得水樣19個,水質達標的有4個,水樣合格率為21%。
為幫助企事業單位查找分散污水處理設施存在的問題和解決問題,確保設施正常運行,達標排放。水政監察大隊和污水治理管理中心對存在問題的單位逐個進行約談。目前65個水質不達標的單位已經有56個單位約談完畢。31個單位經約談后,已經找到水質不達標的原因,提交了整改方案,其中12個單位因缺少技術實力,有意向在整改完畢后委托區水務局運行管理;2個單位因水質嚴重超標,水政監察大隊已立案處理。
針對農村污水處理設施存在的諸多問題,污水治理管理中心正在研究和制定方案,擬由區水務局實行統管,以減輕農民負擔,實現規范運行,確保達標排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