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省環保廳對各市地表水跨界斷面水質考核生態補償金扣繳及獎勵情況進行通報:流經呂梁、太原、晉中、運城、臨汾的9個跨界斷面,因水質超標,這5市被扣繳共計3580萬元的生態補償金。這是我省實行地表水跨界斷面水質考核生態補償機制后,首次兌現獎懲。“經過治理,水質得到改善,并達到了環保的各項要求,就給予獎勵;如果在你的流經區域內,水質不僅沒有得到改善,反比上游水質還糟糕,那就得拿出相應資金給予補償。”省環保廳污控處相關負責人表示,近年來,在區域限批、百萬重獎等一系列環保新政的推動下,我省環境質量有了明顯改善,尤其是空氣質量,但水環境狀況卻一直不太樂觀。為提高各地政府治理水環境的積極性,從根本上改善全省水環境狀況,去年10月,省政府出臺《地表水跨界斷面水質考核生態補償機制》,開始對流經各設區市主要河流的出境斷面水質進行考核,化學需氧量為唯一的考核指標。
雖然新機制實施已經5個多月,而且去年年底環保廳也曾公布過一次跨界斷面的考核結果,但獎懲機制卻一直沒有兌現。對此,該負責人解釋,為讓實際操作更完善,也讓各市政府有一個接受的過程,前三個月基本處于試運行階段,通過試運行,他們也結合各地市提出的建議,對考核斷面進行了相應的調整,目前,納入考核范圍的跨界斷面共有36個。
此次通報中,涉及到的9個超標斷面,全部屬于汾河流域,其中,呂梁有3個,太原、臨汾分別有2個,晉中、運城各有1個。由于水質超標程度不同,被扣繳的生態補償金有很大懸殊,呂梁市最多,為2340萬元,太原、臨汾、晉中、運城依次為375萬元、454萬元、342萬元、69萬元。
據該負責人介紹,生態補償機制的扣繳程序實行月核定、月通報、年終兌現的辦法。每個月由省環保廳對每個斷面的水質情況進行核定考核和通報,累計到年底時,省財政廳將根據情況按標準在年終結算時進行扣繳。這些扣繳的生態補償金將全部用于獎勵跨界斷面水質明顯改善、實現考核目標的市。在1月份的考核中,沁河流域的1個斷面水質得到明顯改善,長治市因此被獎勵200萬元。而其余5市水質斷面均保持穩定,沒有進行扣繳及獎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