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環保部門從本月開始已經按照調整后的標準來收取污水處理費。經測算,全省污水處理費調價總額為3.55億元。
據悉,調整方案自2010年2月1日起執行,征收標準為:一是居民生活用水的污水處理費全省統一確定為每噸0.8元至1.1元。二是工業企業未自建污水處理設施的,污水處理費征收標準為每噸0.8元;已自建污水處理設施且污水達標排放并進入城市排污管網的,按上述標準的15%收取管網運行維護費;雖已自建污水處理設施,但其污水未進入城市排污管網的,免收污水處理費。三是其他用水的污水處理費征收標準,由各設區市價格主管部門在不低于居民生活用水的污水處理費標準的前提下確定。四是使用自備水源的用水戶,其污水處理費按照上述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