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記者從省物價局獲悉,今年上半年我省各地服務業用水將獲得與工業用水同量同價的待遇。此前,服務業用水價格一般比工業用水價格高。
據悉,各市物價局將在近期制定同價方案,在3月10日前將現行情況及同價的日程安排上報省物價局,并在今年上半年組織實施同價工作。對于不能按時落實同價政策的地方,省物價局將通報批評,實行評優評先一票否決。
合肥市的現行水價政策是2005年1月1日開始實施的,根據國家《城市供水價格管理辦法》有關規定分為居民生活用水、行政事業用水、工業用水、經營服務用水和特種用水等五類。其中,服務用水到戶價格為2.80元/立方米,工業用水到戶價格為2.10元/立方米,服務用水價格比工業用水高出0.70元/立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