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北京3月11日專電 山西實施地表水跨界斷面水質考核生態補償機制以來的首次獎罰今年 3月2日兌現。日前,山西省環保廳通報2010年1月各市地表水跨界斷面水質考核、扣繳及獎勵生態補償金情況,呂梁、太原、晉中、運城、臨汾五市因跨界斷面水質低于考核標準被扣繳罰款,共計3580萬元,長治市因跨界斷面水質改善被獎勵200萬元,其中呂梁市被扣繳2340萬元,成為本次考核處罰的典型。
山西省從2009年10月1日開始實施跨界斷面水質考核生態補償機制,考核范圍為全省11個省轄市、行政區域內主要河流的出市界水質考核斷面,包括國家考核的出省界水質斷面,補償機制規定對考核斷面水質不達標的市將扣繳生態補償金,全省扣繳的生態補償金將全部用于獎勵跨界斷面水質明顯改善、實現考核目標的地市。
山西省環保廳要求全省各市,繼續加大對涉水企業的監管力度,加快城鎮污水處理設施及其配套管網建設步伐,進一步改善水環境質量,同時,特別要求呂梁市要認真查找原因,結合本市實際,采取更加有效措施,實現流域水質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