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確保全省重點污染源治污設施正常運行,山東省推出嚴格環境監管監測的“四個辦法”,并在此基礎上建設“三級五個方面”的在線自動監測體系,不斷加大環境執法人員現場執法力度。山東省環保廳廳長張波告訴記者:“自2003年以來,山東省已連續7年在兩位數經濟增長的背景下實現水環境質量明顯改善,化學需氧量和氨氮濃度年均分別下降19.3%和15.9%。去年,全省重點排污企業和城鎮污水處理廠達標排放率均在90%以上。”
制定實施監管監測“四個辦法”,進一步明確了“誰去干、怎么干、什么時間干、干到什么程度”等方面的問題,細化了監管人員的工作職責
為加強對全省1000多家重點排污企業、170多座城鎮污水處理廠的監管,山東省先后制定實施了《全省重點企業監管辦法》、《全省城鎮污水處理廠水質監管辦法》、《全省主要河流水質監測辦法》、《全省17個設區城市建成區空氣質量監管辦法》等4個辦法,明確和規范了省、市、縣三級環保部門日常監管的主要任務、職責和時限,全省環境執法監管由被動變為主動,基本實現了監管的制度化和經常化。
“四個辦法”的出臺,進一步明確了環境監管“誰去干、怎么干、什么時間干、干到什么程度”等方面的問題,細化了監管人員的工作職責。作為“四個辦法”的主要執行單位,山東省環境監察總隊、省環境監測中心站每月組成兩個檢查組,隨機抽查17個市3%以上的重點企業和10%以上的污水處理廠。這些抽查監測事先一律不得通知當地環保部門和企業,從而有效遏制了偷排、超標排污等環境違法行為。全省17市嚴格按照“四個辦法”規定的頻次和標準,對轄區內的重點監管企業和污水處理廠進行高密度執法檢查,讓違法排污行為無機可乘。
“僅在1月,我們就會同省環境監測中心站行程14180公里,先后檢查了17個市62個縣(市、區)的152家排污單位,其中重點企業101家,占全省重點企業總數的9.9%;城鎮污水處理廠51座,占全省城鎮污水處理廠總數的30.4%,”山東省環境監察總隊隊長丁衛建告訴記者。
先后投入建設資金10.6億元,全面建設環境自動監控系統,省內90%以上的污染源排污情況和水氣環境質量納入實時監控,并實現了省、市、縣三級聯網
在位于山東省環境保護廳5樓的省環境監控中心,大屏幕密密麻麻排列著監控點位,所有數據都在自動更新,只要有超標點位,系統就會自動報警。
2007年以來,山東省先后投入建設資金10.6億元,全面建設環境自動監控系統,省內90%以上的污染源排污情況和水氣環境質量納入實時監控,并實現了省、市、縣3級聯網。從2008年4月1日起,山東省正式啟用自動監控系統,將自動監測數據作為環境統計、定期通報、總量減排、以獎代補、環境執法、排污收費等方面的重要依據。
為確保監測設備正常運轉、監測數據真實可靠,山東省環境監控中心中控室實行4班3運轉機制,即全天分成3個時段,4班輪流值班,分別負責排放廢水企業和排放廢氣企業、污水處理廠、河流斷面和飲用水水源地、城市空氣4個方面的在線監控。
《全省環境監察機構聯動查處制度》明確規定,省、市、縣3級環境自動監控中心一旦發現所轄范圍內企業和城鎮污水處理廠超標排放,各級環境監察機構要立即趕赴現場進行調查處理。兩天內仍不能實現達標排放的,縣級要轉交市級處理;3天內仍不能實現達標排放的,市級要轉交省級處理;因非客觀原因連續3天以上超標排放的,山東省環境監察總隊將直接介入進行調查處理。
為確保監測數據準確,真實反映企業治污設施運行情況,嚴肅查處破壞污染源自動監控設施行為,山東省人民檢察院、省環保廳、省公安廳聯合下發關于印發《關于辦理破壞污染源自動監控設施案件若干問題座談會紀要》的通知,對污染源自動監控設施界定、污染源自動監控設施運行要求、辦理破壞污染源自動監控設施案件的法律適用和加強協調配合、增強打擊合力等做出了明確規定,為依法查處破壞污染源自動監控設施案件提供了保障。
縣級環保部門每天對城市污水處理廠進、出水口水質分別進行一次檢查,市環保局每旬檢查一次,省監察總隊會同省監測站每旬隨機檢查。哪一級檢查、監測發現的問題,由哪一級依法處理
“我們去年共出動198人(次)、66車(次),行程16萬公里,會同省環境監測中心站,累計檢查重點監管企業1095家(次),占全部重點監管企業的108.5%,超過規定的99%的抽查比例;檢查城市污水處理廠564座(次),占城市污水處理廠的352.5%,超過規定的330%的抽查比例。”山東省環境監察總隊隊長丁衛建告訴記者這樣一組數據。
山東省要求縣級環保部門每天對城市污水處理廠進、出水口水質分別進行一次檢查、監測,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市環保局每旬對縣(市、區)城市污水處理廠進行一次檢查、監測;省監察總隊會同省監測站每旬至少隨機檢查、監測各市城市污水處理廠的10%。哪一級檢查、監測發現的問題,由哪一級依法處理。
為始終保持環境執法高壓態勢,山東省市縣3級分別不定期開展環保專項行動,嚴厲打擊環境違法行為。每次開展省級環保專項行動,山東省副省長李兆前都是總帶隊,邀請省委組織部、省高級法院、省檢察院、省委辦公廳督查室負責人參加,由監察廳、環保廳等廳局負責人帶隊。對檢查中發現的部分違法建設項目、超標排污企業、運轉不正常的污水處理廠,相關部門分別給予停產整頓、限期治理、通報批評、掛牌督辦等處罰,對查處和整改不到位的地方,追究相關領導和責任人的責任。
山東省各市、縣也相繼結合實際,逐步探索監管經驗,提升了環保部門的監管能力和執法水平。泰安市制定了《環境違法問題查糾辦法》,及時梳理、查處和整改“四個辦法”查處的問題、自動監控顯示的問題、現場執法發現的問題,有效提高了重點污染源和城鎮污水處理廠的達標率。威海市實施了駐廠蹲點、頂格處罰、錯時執法等制度,對一月之內兩次超標的重點企業派駐執法人員,跟蹤監督治理,保證在線監控系統的順利聯網及在線數據的穩定達標。濱州市按照突出重點、深度執法的原則,在61家省控重點污染源的基礎上,對全市128家市控重點污染源每旬進行15%的檢查監測,各縣(市、區)對所轄市控重點污染源每旬進行一次檢查監測。菏澤市把全市10縣(區)共225家企業全部納入檢查范圍,專項行動檢查頻次由原來的每季度一次改為每月一次,對一些存在僥幸心理的排污企業反復進行突擊檢查,為加強環境監管提供了第一手資料。
山東省強有力、高密度的環境監管,有效提高了全省企業的環境意識和守法意識,各排污單位都把環境保護作為生存發展的生命線,時刻繃緊環保這根弦,確保治污設施正常運轉和污染物穩定達標排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