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省環保廳獲悉,今年全面啟動強化污染防治設施運行管理年活動,年內實現城鎮污水處理廠建成后1年內實際處理水量達到設計能力的60%或達到應收水能力的75%,燃煤電廠脫硫設施投運率達到95%以上,綜合脫硫效率達到85%以上,重點污染源污染防治設施主要污染物穩定達標排放,自動監控設施安裝率、驗收合格率、與省市環保部門聯網率、數據有效審核率均達到100%的目標。
按照《河北省強化污染防治設施運行管理年實施方案》要求,對于不能正常運行的城鎮污水處理企業,要按照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核查辦法規定扣減所在地當年減排量。今年6月底前,所有向城市污水管網排放廢水的工業企業,必須依法申領排污許可證。污水處理廠要確保全部污泥得到規范處理處置,防止造成二次污染。
對于不正常運行脫硫設施的燃煤電廠,要區別情況,征收排污費和實施停產限排,并扣減脫硫電價。
《方案》還要求,各類重點排污企業要建立污染防治設施運行檔案或臺賬,不得擅自拆除、閑置、關閉或不正常使用污染防治設施。6月30日前,省重點污染源全部實現自動監控設施與省、市環保部門聯網監控運行。嚴禁擅自停運自動監控設備或更改、設定監控數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