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日從山西省環保廳獲悉,1-9月份,太原、大同、朔州、忻州、呂梁、晉中、臨汾、運城8市為水污染買單,共被扣繳生態補償金1.7237億元人民幣。
為盡快改善流域水環境質量及跨界斷面水質,2010年1月1日起,山西全面實施地表水跨界斷面水質生態補償制度,對水質改善斷面進行獎勵,未改善則進行扣繳。
山西省環保官員介紹,每月對扣繳生態補償金的斷面流域涉水企業排水情況進行了明查暗訪,對文水縣、清徐縣兩個水質污染嚴重的區域市、縣兩級政府進行了通報,要求限期整治,改善水質,關停了22個土小企業。
數據統計顯示,今年1-9月份累計扣繳1.7237億元,獎勵7200萬元。其中太原市扣繳2640萬元;大同市扣繳351萬,獎勵2400萬;朔州市扣繳680萬;忻州市扣繳60萬,獎勵1400萬;呂梁市扣繳10288萬,獎勵650萬;晉中市扣繳2125萬,獎勵150萬;臨汾市扣繳961萬,獎勵300萬;運城市扣繳132萬,獎勵200萬。
此外,長治和晉城兩市由于水質改善質量好,只獎不罰,分別獎1600萬和500萬,陽泉市水質保持穩定,不進行扣繳和獎勵。
據了解,山西省目前共有36個地表水跨界考核斷面,其中23個為例行監測斷面,13個為新增設的監測斷面。今年上半年監測結果顯示:與上年同期相比,23個監測斷面中有14個斷面的化學需氧量(COD)濃度明顯降低,降幅在29.8%-80.7%,地表水水質明顯改善。(任麗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