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是“十一五”減排工作的決勝年,為確保完成我市“十一五”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目標,九江市環保局推出2010年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新舉措:一是繼續抓好工程減排。對城鎮污水處理廠及配套管網、燃煤電廠脫硫設施建設運行進展進行動態跟蹤,定期督促;對拒不實施減排工程或治污設施建設進展緩慢,以及拒不執行整改的企業,依法嚴厲處罰,情節惡劣的實施關停。二是持續推動結構減排。落實項目與總量掛鉤、項目審批聯審和“三同時”等管理制度,嚴格建設項目審批和管理,落實“以新代老”、“以大代小”、“增產不增污或增產減污”的要求,利用環保手段促進產業結構調整和轉型。三是強化管理減排。加大對工業重點污染源、工業園區集中式污水處理設施及城鎮污水處理廠的監控力度,重點加強已建污水處理設施和脫硫設施運行管理,確保正常運行,發揮最大減排效能。四是嚴格控制新增量。繼續實行建設項目主要污染物總量控制指標確認制度,并與當地減排工作緊密結合起來,對沒有總量控制指標的建設項目一律不予審批。五要切實做好污染源普查動態更新工作,合理科學確定“十二五”污染物減排基數的重大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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