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海島大江大河相對較少的現實,舟山市以深化河長制、建立銷號制為抓手,強化小微水體整治,切實做到剿滅劣Ⅴ類水工作全覆蓋、無盲區、不留死角。
全省剿滅劣Ⅴ類水誓師大會召開以來,舟山全市上下按照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的要求,出動1315人次對4247處水體進行了地毯式大排查,通過現場檢查、水質監測和向周邊群眾調查了解等方式,共排查出劣Ⅴ類小微水體426處。所在鄉鎮(街道)摸清了這426處小微水體的污染源和超標因子情況。
舟山市制訂了開展剿滅劣Ⅴ類水提升水環境質量行動方案,還出臺了深化河長制工作的實施方案,完善河長組織體系,將河長制延伸到小溝、小渠、小池塘等小微水體和飲用水水庫,明確鄉鎮(街道)的一把手是當地飲用水水庫的管護第一責任人,社區(村)黨組織書記是責任區域小微水體的河長、管護第一責任人,做到河長制工作全覆蓋、無盲區,建立起由河長負總責、屬地政府負主體責任、部門協作配合、民間力量補充的河長工作機制。目前,舟山市縣鄉村四級均已根據要求,重新調整了河長設置。
“我市已提出,今年9月底前完成剿劣任務。”舟山市治水辦相關負責人介紹,為保質保量推進治理工作,全市根據劣Ⅴ類水的治理方案,逐一排出具體工作目標,倒排時間表,實行掛圖作戰,項目化推進、清單化管理。對不能完成任務、新增縣控以上劣Ⅴ類水質斷面的地區,在“五水共治”考核中實行一票否決,對工作不力的責任人,按照有關規定處理。
同時實行劣Ⅴ類水剿滅銷號制度,對劣Ⅴ類水質斷面和水體全面登記造冊,根據前期制訂的方案及時匯總每一項任務的進度,完成一個報結一個,并根據工作計劃和實際進度差別通報,對工作不力、進展滯后的地區先曝光、后約談,營造“比學趕超”的工作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