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日,記者從杭州市城管委獲悉,《杭州市節約用水技術改造專項資金管理辦法》已出臺實施,符合條件的各類節水技改項目可獲得政府不同金額的補助,用水單位可向城管委下屬單位杭州市公用事業監管中心提出申請。
據了解,申請節水技改專項資金必須符合五個條件。一是申請單位必須是在上城區、下城區、江干區、拱墅區、西湖區、杭州高新開發區(濱江)、杭州經濟開發區、杭州西湖風景名勝區范圍內的計劃用水單位,具有獨立的法人資格且財務管理制度健全;二是節水技改項目施工前必須按照國家投資項目管理辦法有關規定辦理項目備案、審核手續;三是節水技改項目投資額在人民幣10萬元以上,且不屬于財政性資金項目;四是節水技改項目已通過竣工驗收并投入運行,達到預期節水效果;五是節水技改試點(示范)工程項目應符合國家產業政策以及我市節水發展規劃的要求,具有明顯的節水效果、較好的示范作用及推廣應用的價值。
根據項目的先進程度和實際投資額進行補助,同一項目只能補助一次,已獲得市級財政其他補助的,不再重復補助。具體補助分為三大類。
(1)企事業單位利用冷卻水,洗滌用水,以水為原料生產飲料、純凈水等產品的生產后尾水,鍋爐冷凝水,以及雨水、再生水等非常規水資源,實施水循環回收利用等的項目,按照項目實際投資額的15%予以補助。單個項目的補助額最高不超過50萬元。
(2)節水技改試點(示范)工程項目按照實際投資額的30%予以補助。單個項目的補助額最高不超過100萬元。
(3)對按要求完成水平衡測試或用水節水評估,并報市公用事業監管機構備案的,給予一次性補助,其中完成水平衡測試的補助5000元,完成用水節水評估的補助1000元。
另外,節水技改專項資金每年申請一次。如果節水技改投資額超過200萬元以上,除了常規申報資料外,還需提供專業檢測機構出具的節水量檢測報告和會計事務所出具的項目審計報告?!掇k法》對騙取節水技改專項資金的行為也作出了嚴厲懲罰:追回已撥付的專項資金,并取消該單位3年內申請節水技改專項資金的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