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8日,在甘肅省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六次會議上,省人大常委會調研組向大會作了《關于甘肅省黃河上游重要水源補給區生態安全屏障保護與建設情況的調研報告》。調研組在報告中建議國家建立黃河流域生態補償機制,加強黃河上游生態保護力度。同時,甘肅省還應積極向國家爭取,盡快設立國家生態安全屏障綜合試驗區。
甘肅地處黃土高原、青藏高原、內蒙古高原三大高原交匯處,地跨長江、黃河、內陸河三大流域,是高原濕地和荒漠濕地的重要分布區,是騰格里、巴丹吉林、庫姆塔格等大沙漠匯合南移的阻擋區,是黃河、長江上游和絲綢之路戰略通道的生態屏障。
2010年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進一步支持甘肅經濟社會發展的若干意見》,明確將甘肅定位為西北乃至全國的重要生態安全屏障。但調研組在實地調研中發現,由于資金投入不足,甘肅省生態保護建設后勁乏力。目前,甘南州草地退化嚴重,畜牧平均超載20%。臨夏州泥石流、滑坡等自然災害頻發,每年約有7000多萬噸泥沙注入黃河,直接危及劉家峽、鹽鍋峽、八盤峽等水利水電設施,對中下游地區群眾生產生活帶來安全隱患。在甘南、臨夏兩州,生態效益補償機制目前尚未完全建立,濕地、野生動植物保護和自然保護區建設缺乏必要的項目資金支持。
為此,調研組建議甘肅省積極向國家爭取,盡快設立國家生態安全屏障綜合試驗區,從根本上改變長期以來“零敲碎打”、分散治理的生態建設模式。同時,甘肅省還應爭取國家支持,建立黃河流域生態補償機制,推動流域生態保護共建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