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農村飲用水安全工程建設中,經審計有個別工程水質不達標。記者昨日從市水利部門相關會議上了解到,惠州市政府要求定期對水質進行檢測,逐年安排資金用于水質達標整改工作。
要求定期檢查水質
據了解,截至今年8月底,中央和省在2008年、2009年和2010年分別下達給惠州市119宗農村飲水安全項目的投資計劃,計劃解決49.66萬農村人口飲水問題,其中飲水不安全人口36.47萬人。
根據惠州市審計局出具的《惠州市審計局關于全市農村飲水工程建設管理情況的審計調查報告》的評價,全市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建設中仍然存在一些問題,衛生監測及水源保護不到位,個別工程水質不達標。根據省衛生廳的通報,惠州市經抽查的博羅縣、惠東縣、惠陽區的農村供水水質合格率較低,不符合國家和省的有關規定。
惠州市政府要求,要盡快建立、完善水質檢測機制,按《廣東省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建設及資金管理實施細則》要求定期對水質進行必要的檢測,保證供水水質符合國家《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同時要強化水源地管理和保護。
整體工程進展緩慢
今年5月和8月,中央和省下達全市農村飲水安全工程項目23宗,計劃解決4.741萬農村人口飲水不安全問題。目前,各相關縣(區)正在推動項目的初步設計、預算送審、招投標等前期工作,至今僅惠城區動工建設2宗,整體工程進展較為緩慢。
根據審計報告,截至今年6月31日,全市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建設資金至少有2500萬元未使用,現在還滯留在縣(區)財政賬戶上(其中中央資金1155萬元)。惠州市政府要求,到今年年底,全市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建設要達到“4個100%目標”:即2009年之前下達計劃的項目要100%驗收、2010年當年下達計劃的項目要100%完工、工程建設質量要100%合格、供水水質100%達標。(溫振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