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半年,吉林省在經濟較快發展的同時,超額完成主要污染物的減排任務。其中,化學需氧量排放量16.22萬噸,比2009年同期下降2.6%;二氧化硫排放量17.3萬噸,比2009年同期下降2.3%,為吉林省全面完成“十一五”減排目標夯實了基礎。
上半年,全省完成COD減排項目33個,預計形成COD減排能力4.78萬噸;完成二氧化硫減排項目35個,預計形成SO2減排能力4.6萬噸,有效地促進了環境質量的改善。列入國家考核的重點流域的5個斷面,松花江干流松林斷面和牡丹江大山斷面為Ⅲ類水質,達到水質控制目標要求,水質狀況良好。在淘汰落后產能方面,關停了大唐長山熱電廠等4家火電機組50萬千瓦, 實現二氧化硫減排量1.22萬噸。目前,全省9個地級市(州)主要城市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可吸入顆粒物等指標全部達到國家二級標準,大氣環境質量整體保持穩定。
另據了解,從6月30日到現在,吉林省又相繼有17座城鎮污水處理廠建成投入運行,至此,松花江流域“十一五”規劃的30個污水處理項目全部完成并可新增污水處理能力57萬噸/日,新增COD削減能力約3萬噸。(劉志剛 劉曉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