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龍眼樹林里被傾倒了大量污泥,導致龍眼樹接連枯萎。弄清污泥來源是一家污水處理廠后,集美區灌口鎮上塘村的4名村民,將污水處理廠的上級單位、運輸承包者等單位和個人告上法庭,要求對方賠償經濟損失并負責治理被污染的土地。昨日,集美法院開庭審理此案。
林地變泥潭 數十棵龍眼樹枯死
上塘村村民王先生等4人,從上世紀70年代開始,分別在村道旁種了一片龍眼樹林。2007年9月,開始有大貨車往龍眼樹林中的一塊空地傾倒污泥,隨著時間的推移,黏稠的污泥流進了龍眼樹林里,造成幾十棵龍眼樹接連枯萎死亡。村民們擔心,這些污泥不僅會“毒”倒龍眼樹,還會破壞環境,污染村民們的井水。住在附近的村民說,之前家里的井水可以用來泡茶,可現在都只能用來洗衣拖地了。
隨著村民們的警覺,傾倒污泥的行為也越來越隱蔽,運污泥的大貨車經常半夜三更開進龍眼林。隨后,上塘村村委會向灌口鎮匯報污染問題,經廈門市環保局集美分局調查,污泥是杏林污水處理廠常年處理污水產生的,運輸污泥的是廈門順賢貨物運輸有限公司的員工王某民。
經鑒定損失上萬
村民上訴索賠
2008年10月,王先生等4人一紙訴狀將廈門市水務中環污水處理有限公司(杏林污水處理廠的上級單位)、廈門順賢貨物運輸有限公司、王某民及林某聰告上法庭,要求賠償龍眼樹損失及廢土的清理費、土地污染治理費等共計166000元。
經第一次庭審后,今年3月,王先生等4人提出鑒定申請,后經福建某司法鑒定中心得出鑒定結論:因污染使龍眼樹損失價值合計人民幣43920元;對污染土地上的廢土進行清理,所需費用為人民幣5376元。
昨日,集美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此案。王先生等4人說,由于該污泥傾倒后沒有采取任何環保措施,導致該土地嚴重污染和龍眼樹枯死,使該片土地變成了爛泥灘已無法耕種,所以要求被告根據鑒定結果賠償損失,并對污染土地進行治理。
被告互相指責
庭審中“踢皮球”
對此,幾名被告也都作出了辯解。廈門市水務中環污水處理有限公司認為,污泥運輸是經過公開招標的,同時合同中也多次提到污泥造成的污染由承運方承擔;運輸公司私自傾倒污泥造成污染事件,該公司根本不知情,所以沒有過錯。
廈門順賢貨物運輸有限公司則不認同這個說法,稱該公司與王某民只是掛靠關系,王某民與污水處理公司簽訂的污泥運輸合同,該公司不知情也沒有參與實際傾倒;此外,污染的根本原因是污水處理公司沒有對污泥進行無害化處理,責任應該由污水處理公司全部承擔。
王某民的說法也與運輸公司的一致,他說污水處理公司事前并未告訴他污泥會對植物造成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