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山西省環保廳近日對17家嚴重超標企業整改完成情況進行了督察,這是繼3月18日山西省環保廳召開“山西省污染源自動監控系統警示嚴重超標排污企業專項行動”以及9家超標排污企業約談會后的“回頭督察”。
3月18日,山西省環保廳對呂梁東義集團煤氣化有限公司等8家嚴重超標排污企業進行警示和行政處罰,要求限期3個月整改。如今,山西晉陽煤焦集團有限公司、山西樓東俊安矸石電廠、孝義恒山焦化有限公司、交口縣鋼宇焦化廠完成整改,根據實時監控數據,這4家企業已無超標現象。
山西省環保廳對9家進行約談的企業也要求3個月限期整改。如今,交城宏特化工有限公司(山西宏特煤化工有限公司)、交口縣道爾煤業福利有限責任公司、孝義市城財焦化有限公司、山西省陽泉蔭營煤礦、山西西山熱電有限責任公司、柳林寨崖底煤業有限公司、靜樂縣污水處理廠7家企業已經完成整改。
經過此次督察,山西省環保廳將對17家企業中尚有問題的太原市殷家堡污水凈化廠、大同市開發區污水處理有限責任公司、呂梁東義集團煤氣化有限公司、山西中陽鋼鐵冶煉有限公司4家企業進行查辦,并實施行政處罰。(王穎 王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