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珠中江區域緊密合作第八次黨政聯席會議暨“珠西崛起”高端論壇在中山召開,根據聯席會議所公布的《珠中江經濟圈建設2014年重點工作計劃》,2014年珠中江三市將加快區域高速公路骨干網和連接線、市際快速通道、跨界公路等項目建設,并完善區域環境管理一體化的體制機制,建立跨界水污染治理聯動機制,加強區域聯合執法,完善跨區域環境應急機制。通過跨市協作最終實現珠中江區域跨境交通的無縫高效銜接,建成三市環境共治的體制機制。
流域性污染問題決不是一個地區或一個環保部門的事情,它需要整個流域沿線的行政區域、職能部門和社會各界的共同關注和積極參與。只有“大協作”,才可能有“大動作”、“大起色”。只有區域間、部門間、行業間以及社會各行各業之間的“大協作”,才能從根本上解決目前水資源短缺、大流域污染嚴重的社會經濟發展瓶頸問題。
現行的環境管理行政體制,只要求本地政府對本地環境負責。雖然水污染防治法明確指出,水污染控制要以流域管理與行政區管理相結合。但目前實行的是以部門管理與行政區管理相結合的體制,導致流域管理難以真正發揮效力,流域上下游間污染轉嫁,增加了協調治理污染的難度,使得跨界水污染問題成為難治之癥。因此,建立新型的跨區污染治理機制迫在眉睫。
一是建立流域水環境保護實行跨區域質量監測和報告制度。環保主管部門應在江河、湖泊、水庫跨市界或跨界交接斷面設水環境質量監測點。斷面水環境質量出現異常時,設區的市環保主管部門應定期向上一級環保主管部門報告監測結果。
二是建立跨行政區域聯防治污機制。規定流域上下游地方政府應負責日常水環境質量的監測、預警、檢查工作,并互通情況。由上一級政府或環保部門協調處理跨界水污染防治工作??缃缌饔蛩廴净蛳嚓P管理工作糾紛,協商不成的,由其共同的上一級政府協調處理。
三是建立爭議處理機制。流域上游地區環保主管部門在審批可能對跨界斷面水環境質量產生影響,或可能造成水環境質量超標的建設項目環評文件時,應征詢相鄰的下游地區環保主管部門的意見。
四是建立水污染問責制度。上級政府應把跨界污染防治成效作為核心指標,納入地方官員的政績評價體系,鼓勵、推動地方政府在跨界污染防治上切實合作。建立、落實對跨界污染事故中地方政府一把手的政治問責機制,加大對跨界環境污染的行政監察和責任追究力度。
通過建立跨區域聯防治污機制,推動在本區域內的嚴守死守,一方面引導企業實施清潔生產,以清潔生產推進工業污染減排。另一方面從源頭上控制污染增量,對不符合批復總量指標要求的建設項目一律不予通過驗收,對未經環保審、驗收批違法建設項目,責令停止建設和生產。此外,還要改變違法成本低的局面,讓違法者得不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