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國家林業局下發通知(林濕發[2012] 341號),同意竹溪龍湖濕地開展國家濕地公園(試點)工作。
濕地具有涵養水源、凈化水質、調蓄洪水、美化環境、調節氣候等極為重要的生態功能,還是許多珍稀野生動植物賴以生存的家園,被譽為“地球之腎”。龍湖國家濕地公園位于竹溪縣竹溪河水庫境內。計劃總投資為1億元,規劃面積221.34公頃,分為濕地保育區、生態恢復區、科普宣教區、合理利用區和管理服務區。該縣將抓住開展國家濕地公園試點工作契機,按照國家林業局要求,根據《龍湖國家濕地公園總體規劃》與其他相關規劃,堅持“保護優先、科學修復、合理利用、持續發展”的原則,以保障竹溪生態安全為出發點,充分利用其自然資源,科學合理開發濕地生態旅游及相關產業,把竹溪龍湖濕地公園建設成為集濕地保護保育與修復恢復、濕地功能和歷史文化展示、濕地休閑、科研、監測、宣教于一體的國家濕地公園。
龍湖國家濕地公園成功建設,將在秦巴山區形成完善的濕地生態景觀,極大地提升鄂西北濕地品牌,完善濕地觀光旅游資源結構,加快生態旅游業的發展,同時對于開展濕地生態科普教育,提升公眾的濕地保護意識都具有非常重要的現實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