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報業網訊 中國最高人民法院13日召開新聞發布會,發布《人民法院工作年度報告(2009年)》。翻閱最高法報告,南京張明寶、成都孫偉銘醉酒駕車案,習水公職人員嫖宿幼女案,湖北巴東鄧玉嬌案等熱點案件寫入其中。對于環境污染案件,報告中列舉了2009年鹽都區人民法院審理的鹽城“2·20”水污染案(本報曾作報道)。
2009年8月,鹽都區人民法院以投放危險物質罪判處被告人胡文標有期徒刑十年,以犯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十一年;以投放危險物質罪判處被告人丁月生有期徒刑六年。
報告稱,這是人民法院首次對故意違規排放污染物,造成重大環境污染事故發生的被告人,依法以投放危險物質罪追究刑事責任。這對于從嚴懲治環境資源犯罪,進一步加強對環境資源的司法保護具有重要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