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執法人員前腳剛走,違法排污企業就偷偷開工生產,這在以前的環保執法中時有發生。從今日開始,全省的違法排污企業如果一意孤行,有關部門將直接采取斷電措施。昨日,省環保廳、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省監察廳、省電力公司聯合下發《關于對環境違法企業依法采取停電、斷電等強制措施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對應取締、關閉、停產、限產的環境違法企業,供電部門將依法嚴格實施斷電、停電和限電措施。
《通知》適用的范圍包括:被當地政府依法取締、關閉的企業或非法生產線;不符合法律法規、產業政策規定的落后企業、落后生產線、落后生產工藝技術和裝置;逾期未完成限期治理任務被環保部門依法責令停產整治的企業;屢查屢超、污染嚴重,特別是涉重金屬、化工等被環保部門依法責令停產整治的企業;無環評審批手續、非法試生產、未進行環保“三同時”驗收被環保部門依法責令停止建設、停止生產的企業。
各級環保部門應及時將上述已作出取締、關閉、停產、限產等行政決定的相關材料函告同級經(工)信部門,由經(工)信部門通知供電單位,及時依法實施斷電措施,對取締、關閉的企業拆除相關供電設施。
同時,對被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下達限產的企業,電力管理部門應當按照政府確定的限產數量,重新核定企業的生產用電指標,限制企業的用電量。
3月20日,環境保護部等九部委在北京聯合召開電視電話會議,安排部署2012年全國整治違法排污企業保障群眾健康環保專項行動。據悉,2012年環保專項行動,重中之重仍是重金屬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