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條河流,根據河流水質目標和自凈能力,排污量應該有一個總規劃。”聯合國確定2013年“世界水日”的宣傳主題是“水合作”,在今年“世界水日”和“中國水周”到來前夕,供水專家、教授級高級工程師陳國光昨天建言,太湖、黃浦江應該有總的排污量規定,應該加強流域管理,設立專門機構,上下聯動,統一法規,統一執法。
應設定流域排污總規劃
據陳國光介紹,由于沒有先設定排污總量標準、而后分攤至流經區域,流經區域都往江湖中排污,使得江湖不堪重負。
“上游污染下游遭殃”的事件已經不是第一次發生。陳國光舉例說,2005年松花江發生水污染事件,吉林石化公司雙苯廠一車間發生爆炸,約100噸苯類物質流入松花江,造成了江水嚴重污染,沿岸哈爾濱等地區數百萬居民的生活受到影響。“雖然水污染的性質有所不同,但需要統一標準、統一協調、統一管理、統一執法等問題是同樣。”
他還舉例說,歐洲流經多國的河流,都有總的納污標準,而后將納污總量分攤到每個流經國,并且有明確的法律要求和職責,出了問題,有明確的執法機構,這樣的方式非常值得借鑒。
供水安全呼喚聯動機制
全國人大代表、東華大學教授嚴誠忠昨天在接受記者采訪時也建議,各地水域相連,黃浦江又是上海自來水水源地之一,應建立聯防聯治的協同機制。對于中等流域以上的河流,國家有關部門應出面協調,建立聯防聯治、齊抓共管的機制,并對監管不力的責任部門嚴加追究、處理到人,防止“出事—應對—再出事—再應對”的惡性循環。
嚴誠忠解釋說,這種聯動機制應該包括四個方面的內容,即聯動的通報機制、治理的聯動機制、上下游生態聯動教育和官員考核的聯動機制。具體來說,上游發生污染后,上游在第一時間將情況通報給下游地區,上下游同時治理污染,同時開展江湖生態環境教育等,不會因下游在治污、上游在排污而導致下游白白遭受損失。“唯有這樣,才能確保沿江、沿湖居民飲水等的長治久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