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切實解決當前危害群眾健康和影響可持續發展的突出環境問題,我省從4月起至11月開展整治違法排污企業、保障群眾健康環保專項行動,重點對重金屬排放企業、污染減排重點行業、建設項目存在的環境違法問題進行集中整治,嚴肅查處一批典型違法案件。
集中整治重金屬排放企業環境違法問題。全面排查企業原輔材料、中間產品、產品及排放廢水、廢氣、廢渣中涉及鉛、鎘、汞、鉻和類金屬砷的污染源。重點查清有色金屬礦采選及冶煉、含鉛蓄電池(包括加工、回收)、皮革及其制品、化學原料及化學制品、電鍍、危險廢物處置等重金屬排放企業及歷史遺留重金屬廢物堆場。重點檢查企業廢水、廢氣(包括無組織排放)排放情況、廢渣收集、貯存及處置情況和應急處置設施情況等。
加大對污染減排重點行業的監管力度。重點加強對城鎮污水處理廠和各類開發區、工業園區污水處理廠的日常監督檢查。繼續加強對電廠脫硫設施和鋼鐵燒結機脫硫設施的監管,嚴肅查處故意不正常運轉脫硫設施,使用旁路偷排、煙氣連續監測數據弄虛作假的違法行為等。同時,2009年環保專項行動集中整治中發現的問題開展“回頭看”。
強化建設項目環境監管,嚴厲打擊鋼鐵、水泥、焦化、造紙、化工、火電、鑄造、電鍍、平板玻璃、印染、制革、有色冶煉、氯堿、采礦(含礦產洗選)等“兩高一資”行業的違法建設問題。對于未經環評批復、違法開工建設的,一律停止建設。違法建成投產的,一律停止生產;對于未經批復違法進行試生產、超期試生產或長期不進行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長期違法生產的,一律停止試生產;對不按照環評要求,落實污染防治設施、規范排污口、安裝在線監測設備的,一律限期安裝并依法進行處理。對于違法建設問題突出的市、縣,將采取區域限批政策,并嚴肅追究有關責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