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昆明市近兩年35條入滇河道中大部分變清變美,而正在進行的大規模滇池流域33萬畝“農改林”工程,更加快了讓滇池早日變清變美的進程。2012年底,滇池湖岸將全部變成生態景觀湖岸,成為美麗壯觀的景色,長期困擾滇池的面源污染將得到有效解決。
在滇池治理中形成新時期的治水思想
昆明在滇池的治理中形成了新時期的治水思想、理論和行動體制,即堅持“政府主導、屬地實施,社會參與、多元投入,建管并重、依法管理”的原則,改革管理體制,完善組織體系,創新運作機制,建立規章制度,整合監管隊伍,形成“領導有方、管理有力、協調有度、推進有序”的管控工作機制,把“一湖兩江”(滇池、長江、珠江)流域水環境治理納入科學化、市場化、社會化、制度化的軌道。
昆明市提出了“治湖先治水、治水先治河、治河先治污、治污先治人、治人先治官”、“污染控制、生態修復、資源調配、監督管理、科技示范”等創新思路,出臺了《昆明市河道管理條例》,對“一湖兩江”流域水環境實施全面截污、全面禁養、全面綠化、全面整治的“四全”工作;開展滇池“環湖截污和交通、農業農村面源治理、生態修復與建設、入湖河道整治、生態清淤、外流域調水及節水”六大工程;積極推行“河(段)長負責制”,省、市政府分別組成督導組,每月進行督導,從市委書記到縣區主要領導分別擔任35條入滇河道的河長、段長,堅持每半月巡河一次,所有政府行政機關每半個月巡查河道;在云南省率先提出“環保七個優先”原則,全面統籌、協調處理經濟社會發展與環境保護之間的關系,加速經濟轉型;強力推進城市清污分流工程、再生水回用工程,促進社區水微循環體系的形成和發育。
環保“七個優先”切實踐行環境保護優化經濟發展
為了治理入滇河道水污染,讓滇池水更清更美,昆明市提出了環保“七個優先”,既深化了“環境保護優化經濟發展”的理念,又拉開了昆明新時期治水思想探索的序幕。環保“七個優先”是:
一是在做出發展決策時,優先考慮環境影響,在城市規劃、資源開發、產業結構調整、新區建設中,優先考慮生態環境承載力,充分評估對環境產生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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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在編制發展規劃時,優先編制環境規劃,滇池流域要立即著手編制生產力布局的環境承載力系統和空間布局的地理信息系統。根據不同區域的環境容量,科學編制優化開發、重點開發、限制開發、禁止開發的功能區規劃,實現環境規劃的真正全覆蓋。
三是在新上投資項目時,優先進行環境評估,堅持把環境評估作為審批、核準新上項目的前置條件。凡是不符合環境法律法規和技術標準的,一律不得審批或核準立項,不得批準用地,不得給予貸款。
四是在調整經濟結構時,優先發展清潔產業,統籌考慮產業發展與生態環境,綜合考慮昆明市的產業基礎和環境狀況,科學考量環境成本和環境代價,切實把清潔產業作為產業發展的優先選擇。
五是在建設公共設施時,優先安排環境設施,加大污水、垃圾、廢氣等處理設施的建設投入,所有縣城生活污水和垃圾都要集中無害化處理,所有園區都要配套建設污水處理廠。
六是在增加公共財政支出時,優先增加環保開支,加大公共財政的環保投入力度,確保財政對環保支出的增幅高于經濟增長速度,確保環保資金及時足額撥付到位。
七是在考核發展政績時,優先考核環保指標,把環保成效作為干部考核、獎懲和任用的重要依據,建立領導干部環境保護激勵和問責機制,對干部調離實行環保離任審計。
環保“七個優先”明確了環保優先的方式與途徑,加速了發展方式、經濟結構、產業布局和生活方式的轉型與升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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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水指導思想著力推進六個轉變
昆明市治水的指導思想、基本思路是著力推進6個轉變:治理的區域從湖盆區向全流域的綜合治理轉變;治理的重點從主要注重滇池本身治理向充分考慮內外有機結合和統一治理轉變;治理的時間從注重當前向著眼于長期綜合治理和保護轉變;治理的內容從注重工程治理向工程治理與生態治理相結合轉變;治理的投入機制從政府投入向政府投入與市場運作相結合轉變;治理的方式由專項整治向統籌城鄉發展、轉變發展方式、積極調整經濟結構的綜合治理轉變。
昆明市初步建立了符合實際的治水思想、方針和理論,堅持“鐵腕治污,科學治水,綜合治理”的治水理念;堅持“一個方針”,即治湖先治水、治水先治河、治河先治污、治污先治人、治人先治官的治水方針;掌握“一套規律”,即著眼于流域、立足于匯水區,由面到點、由流域到水域、順流而下,從大環境到小環境、從大范圍到小范圍、從大流域到小流域;把握“四條原則”,即湖外河外截污杜絕增量污染源,湖內河床清淤減少存量污染源,增加濕地、修復生態,外流域調水、增強水動力;做到“四個堅定不移”,即堅定不移地抓“一湖兩江”全面截污、全面禁養、全面綠化、全面整治“四全”工程,堅定不移地抓35條入滇河道“158”綜合整冶工程,堅定不移地抓滇池周圍“四退三還”工程,堅定不移地抓滇池治理“六大工程”。其中,“一湖兩江”流域水環境治理“四全”工作為在滇池、長江、珠江流域開展全面截污、全面禁養、全面綠化、全面整治;“四退三還一護”為退田、退塘、退房、退人,還湖、還濕地、還林,護水。滇池治理“六大工程”為環湖截污和交通工程、農業農村面源治理工程、生態修復與建設工程、入湖河道整治工程、生態清淤工程、外流域調水及節水工程。
河道綜合整治“158”工程是1個重中之重:堵口查污、截污導流、中水回用;5個重點:堵口查污、截污導流,兩岸拆臨、拆違、拆遷,岸線公共空間慣通,沿岸禁養、杜絕面源污染,沿岸綠化、生態修復、恢復濕地;8個方面:堵口查污、截污導流,兩岸拆遷、開辟空間,架橋修路、道路通達,河床清污、修復生態,綠化美化、恢復濕地,兩岸禁養、凈化環境,規劃設計、配套設施,提升區位、有序開發。
把制度創新作為新時期治水思想實踐的推進器
建立“河(段)制”,完善河道管理的法規、制度、規章等,加快河道變清的步伐。實行最嚴格的河道管理和監督考核制度,河道流經區域主要領導對轄區水質和截污目標負總責,并將其作為考核干部政績的硬指標,堅決實行“一票否決制”。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層層建立目標責任制,簽訂目標責任書,實行河(段)長負責制,分段監控、分段管理、分段考核、分段問責。堅持“目標倒逼進度、時間倒逼程序、社會倒逼部門、下級倒逼上級、督察倒逼落實”的成果倒逼制度,嚴格工作獎懲。
率先在全國制訂河道管理條例《昆明市河道管理條例》,將河道治理的有效措施與制度上升為法規,同時將河道治理納入法制化軌道。率先在全國實行政府機關每半月巡河制度和“河長助理”制度。昆明市委抽調市直機關單位40名縣處級非領導職務干部擔任河長助理,并出臺《河長助理管理考核辦法》,要求河長助理每月定期、不定期地對負責的河道巡河不少于兩次,就存在的問題督促河道責任單位進行整改,每季度撰寫1份河道檢查及整治工作報告,每年年底撰寫1份綜合報告。
高度重視處理群眾利益問題,建立幫扶解困機制和利益補償機制,贏得社會的理解、支持和配合。實施“四退三還”(退人、退房、退田、退塘和還湖、還林、還濕)、規模化養殖遷出、雨污分流改造、“農改林”等是滇池治理的關鍵性舉措,但影響眾多人的就業與生計,可能引發許多利益糾紛和沖突,因此“退人”是個難點問題,也是個敏感問題。能否讓搬遷者如期搬出,決定了滇池治理多項關鍵措施能否順利實施。昆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處理好群眾權益問題,圍繞“廣覆蓋、保基本、多層次、可持續”的方針,逐步建立“搬遷有新居,生活有來源,就業有扶持”的居民保障體系;同時嚴格補償標準,完善補償手續,切實保證補償資金的足額及時到位,維護搬遷者的切身利益;深入細致地進行調查研究,做好群眾的思想工作,爭取得到最廣泛的理解和支持,妥善安置好拆遷居民。
持續創新不停步,以制度治理推進和保障工程治理。昆明治水已由工程治理為主導的模式轉向制度治理與工程治理并重的新模式,不斷從制度創新中獲得力量、資源和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