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幾個月來,臨沂市降雨量明顯減少,各流域已進入枯水期,部分河流干枯斷流,水體自凈能力急劇下降,河流斷面水污染防治工作面臨十分嚴峻的局面。為加強市轄河流枯水期環境監管,嚴防出境河流斷面超標現象的發生,臨沂市五項措施進一步加強枯水期河流斷面監管確保水質穩定。
一是加強監管力度。增強轄區內重點污染企業的監控,特別是造紙、化工、印染、制革、釀造、制藥等重污染行業和容易引發污染事故的企業,繼續進行重點監控,堅決遏制污染反彈,對環境違法行為加大監察和處罰力度;加強對已運行的城市污水處理廠以及重點行業的環境監管,加大巡回檢查和現場檢查頻次,堅決打擊各種偷排漏排超排行為,對情節惡劣的要堅決予以限期治理或停產整頓,確保正常運營、穩定達標排放,消除一切導致河流斷面超標的因素。密切注視轄區內水環境質量變化情況,加大對各主要入河湖排污口和控制斷面的水質、水情監測力度,對重點河流斷面加密監測頻次。
二是加強超標斷面應急管理。對本轄區水質水情和水環境污染事故隱患進行認真分析,要按水環境保護應急預案規定,適時采取必要的限產限排等措施。認真組織對重點排污單位治污設施、城鎮污水集中處理設施的運行管理,一旦發生河流斷面超標現象,立即啟動應急預案,在最短的時間內采取切實可行的措施進行處置。同時,將發生調查處置的進展情況及時上報。不能穩定達標的河流斷面,必要時對沿線涉水企業采取限產限排甚至是停產整頓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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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是加強監測質控。各級環境監測部門要嚴格按照相關監測技術規范要求,加強監測全過程質量控制,力求數據準確。
四是強化組織領導。要落實責任追究,對于麻木不仁、失職瀆職、貽誤最佳處置時機的,要通報批評,問題嚴重的要問責。
五是加強有關企業的監管力度,杜絕河流斷面超標現象的發生。對在枯水期環境監管中認識不夠、思路不清、工作不利而造成河流斷面長期超標和嚴重影響的,將依法嚴肅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