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本報報道了《用水總量控制制度將在威海市全面推開》的消息后,記者從山東省威海市水利局進一步獲悉,根據《山東省用水總量控制管理辦法》,自明年1月1日起,威海市2011年度用水控制指標為6.33億立方米,規劃期內用水控制指標為7.37億立方米,當用水總量達到以上控制指標時,威海市水利部門將暫停或停止對新建、改建、擴建項目取水許可審批。
《山東省用水總量控制管理辦法》上月出臺,并將于明年1月1日起實施。這是我國第一部有關用水總量控制的地方規章。該《辦法》明確了最嚴格的水資源管理制度:取用水量達到或者超過年度用水控制指標的,該區域內新建、改建、擴建項目取水許可暫停審批;取用水量達到規劃期用水控制指標的,對該區域內新建、改建、擴建項目取水許可停止審批;萬元國內生產總值取水量、萬元工業增加值取水量及農業節水灌溉率等指標未達到國家和省考核標準的,應當相應核減其下一年的年度用水控制指標;造成水功能區水質達標率降低或者水文地質環境惡化的,應當相應核減責任區域下一年的年度用水控制指標。
根據這一《辦法》,省水利廳分配威海市2011年年度用水控制指標為6.33億立方米,其中地表水4.88億立方米,地下水0.93億立方米,引黃河水0.52億立方米;分配給威海市規劃期(2011-2015年)用水控制指標為7.37億立方米,其中地表水5.42億立方米,地下水0.93億立方米,引黃河水0.52億立方米,引長江水0.5億立方米。以此為基礎,威海市根據《威海市水資源綜合規劃》確定的地表水可利用量以及相關文件,將2011-2015年用水總量控制指標分配到各市區,其中市區1.76億立方米,榮成市1.5億立方米,文登市2.47億立方米,乳山市1.64億立方米。
根據規定,如果威海市年度取用水量達到或者超過年度用水控制指標6.33億立方米,市水利部門將暫停新建、改建、擴建項目取水許可審批;如果威海市每年取用水量達到7.37億立方米這一規劃期用水控制指標,市水利部門將停止對新建、改建、擴建項目取水進行許可審批。
據了解,最近三年,威海市每年的用水總量均未超過6億立方米。(劉華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