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新是深圳的靈魂和精神。在節水型城市創建實踐中,深圳市緊緊圍繞創建節水型城市的宗旨和目標,不斷解放思想,開拓創新,初步建立了六大節水長效機制。
創新經濟發展思路,建立產業發展節水導向機制
多年來,深圳市委、市政府以“三個舍得”(舍得投入、舍得時間、舍得聲譽)、“兩個不惜”(不惜暫時把發展速度降下來、不惜放棄一些投資項目),大力發展循環經濟和低碳經濟。
據了解,我市在開展創建節水型城市工作中,在通過節水管理引導城市產業結構調整方面采取了一系列舉措,力促“以需水能力定供水能力”向“以供水能力定經濟結構”轉變――堅持將萬元GDP取水量作為產業導向目錄的考核指標。以節水引導產業結構調整優化升級,將節水工作列入全市循環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予以統籌安排,在投資項目立項等工作中納入了有關節水的指標要求。同時,關停并轉耗水量大、污染環境的印染、皮革、電鍍等企業,重點扶持發展低耗水的高新技術企業,基本實現了以供水能力定經濟結構的目標,較好地保證了區域及行業的用水供需平衡,調動了各行各業節水管理的積極性。在國內外嚴峻的經濟環境下,2009年,我市萬元GDP取水量為21.89立方米,居全國領先水平。
創新節水管理制度,建立法規保障機制
創建節水型城市工作必須有完善的法規體系作為保障。我市根據創建節水型城市的具體要求,結合深圳實際,把節水法規建設作為創建工作的一項基礎保障性工程。
――加強節水立法工作。2005年《深圳市節約用水條例》頒布實施,我市成為華南地區首個為節水立法的城市。隨后,又陸續頒布實施了《深圳市水量平衡測試實施辦法》、《深圳市計劃用水辦法》、《深圳市建設項目用水節水管理辦法》、《深圳市創建節水型企業(單位)專項行動獎勵辦法》和《深圳市節水專項資金管理若干規定》等政府規章或政府規范性文件,初步建立了一套較為完善的節水法規體系,為順利實現創建目標和提升城市節水管理水平提供了法制保障。同時,啟動了再生水及雨水綜合利用的立法工作,開展了城市供水用水條例及水資源管理條例上升為“較大市”立法的修訂工作。
――加強相關規劃的制定。以“開源節流并重,資源合理配置”為方針,結合城市總體規劃,編制完成了《深圳市節約用水規劃》、《深圳市水資源綜合規劃》、《深圳市再生水布局規劃》、《深圳市雨洪利用系統布局規劃》、《深圳市2010年節約用水規劃》,為科學合理開發利用水資源,依法加強水資源保護以及進一步提高我市城市節水管理水平提供了依據和方向。
――加大執法力度。依法對洗車業、洗浴業、建筑施工行業的臨時用水進行了專項治理;對違章排水、超標排污等行為進行了嚴厲查處;對非法開采地下水行為進行嚴厲打擊,對涉事單位或個人,一律責令限期自行封填水井,對逾期不封的水井進行強制性封填,基本杜絕了非法開采地下水現象,有效遏制了地下水的無序開采。
據統計,自開展創建工作以來,我市新出臺了2部地方性法規和7部行政規章,印發了30余個與節水相關的規范性文件,內容涵蓋了水資源開發、利用、管理、配置、節約、保護等節水全過程,為節水管理提供了較完備的法律保障,促進了創建工作的深入開展。
創新水資源分配模式,建立雙控管理機制
據市節水辦負責人介紹,在創建節水型城市的過程中,我市以取水許可管理和核定用水指標為載體,定期對水資源供需狀況進行預測分析,對取水用水情況進行核實,及時調整用水供需,實行宏觀(用水總量控制)和微觀(用戶用水計劃)管理有機結合。在宏觀管理方面,凡全市用水總量超過可用水量的,由發改委牽頭,會同規劃、水務等部門修訂年度產業發展導向目錄,將高耗水行業列入不鼓勵或禁止發展目錄中,由發改、規劃、環保、水務各有關部門及各區政府對新增用水項目進行目標總量控制。
在微觀管理方面:一是對所有單位用戶進行水量平衡測試,測試后得出的用水數據作為其計劃用水量的依據之一,為開展計劃用水管理提供可靠的技術支持。二是嚴格計劃用水管理。依據水資源承載能力,按照“保生活、調工業、促生態”的原則,制定具體的水量分配方案和用水計劃。三是突出抓好建設項目用水節水。把建設項目節水設施須與建設項目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使用貫穿建設項目設計、施工、使用的全過程。
#p#副標題#e#創新水資源利用方式,建立節水市場調節機制
近年來,我市注重運用經濟手段調節取水和用水,充分發揮水價杠桿對節水的調節和引導作用。在對深圳及周邊城市水價現狀進行調研的基礎上,提出了“小步快跑、逐步到位”的水價調整方案,盡可能使水價較好地反映水資源的稀缺程度和供應成本。
一是完善水價格體系。制定不同用途、不同行業的供水價格,用“超量加價,多超多付”的辦法調控用水,使節水與市民、企業的切身利益密切掛鉤。
二是制定合理的再生水價格。根據再生水水質及用途,在與自來水價格保持適當差價的基礎上,在稅收上給予適當減免,降低再生水的生產成本和使用成本。我市再生水價格的制定與自來水價格制定的模式基本一致。2007年9月,深圳物價部門對我市中銀大廈再生水利用示范小區的中水價格做出規定,使深圳成為全省第一個為再生水定價的城市。
三是努力推動全市同城同網同價。目前,我市正努力建立統一的水價體系,最終實現原水供水同城同網同價,平衡企業和居民的水價負擔。通過創新水價形成機制,使水資源管理逐步由以需定供、主要依靠行政命令向以供定需、更加注重經濟調節轉變,促進了節水的市場化,取得了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的雙贏。
創新供排水管理理念,建立節水減排防污機制
深圳水資源時空分布不均,70%的降雨集中汛期。節水優先、治污為本,減排就是節水。在創建節水型城市活動中,我市把減排治污放在與供水同等重要的位置,把節水和防污結合起來,促進水資源可持續利用。
一是以低沖擊開發(LID Low Impact Development)理念指導城市建設。在國內最早將國際上低沖擊開發理念引入城市建設,在開發利用雨水資源的同時,還能控制城市開發引起的污染和洪澇災害,建設生態城市。目前我市已初步建立起比較完善的法規制度和技術規范體系,并將光明新區等新開發片區列為我市LID建設示范區。2009年,我市列入國家科技水專項低沖擊開發技術的示范城市,我市“基于低影響開發城市生態雨水系統研究與示范”也被列為建設部水專項的課題。
二是從戰略高度重視再生水的開發利用。我市已編制了全市及分區的雨水和再生水利用規劃,對現狀可利用再生水的用戶進行調查摸底,對再生水等非傳統水資源利用進行了統一的規劃和部署,加快污水再生水利用設施及管網的建設進度,有效實現了節水與減排治污的有機結合。
三是加強水生態環境保護。會同規劃部門編制了城市藍線規劃,明確了全市河道、水庫、湖泊、水渠和濕地等地表水體的保護和控制范圍;完成了深圳水庫排洪河水環境綜合整治工程、觀瀾河清湖段生態治理工程、新洲河、福田河水環境綜合整治工程等水環境治理工程,水環境得到進一步保護,減輕了城市面源污染。四是強化排水設施運營和管理。我市初步建立全市排水管渠地理信息系統,并將排水設施驗收納入市監察局的行政審批電子監察系統。同時,每月對污水處理廠的水質、水量以及運營情況進行考核,定期發布運營質量公報,提高排水管網和污水廠的維護管理水平。
創新技術支撐平臺,建立節水科技引領機制
一是加大政府對技術創新的扶持力度。政府相關部門將工業企業的節水技術改造納入產業技術進步資金扶持范圍,制定了優先支持政策,并優先落實了創建節水型企業的活動經費。對工業企業技術改造項目提出明確節水要求,并作為引進工業企業的條件之一。
二是加大節水科研投入和技術標準研究。近年來,我市開展了“十一五”國家科技支撐計劃重點項目――“城市綜合節水技術集成與應用示范”的研究工作,取得了重大研究成果。為將節水科研成果盡快投入到實際應用中,我市不斷完善節水技術標準規范,組織完成了《深圳市水量平衡測試技術指南》、《再生水、雨水利用水質規范》和《深圳市建設項目用水節水報告編制規范》等多項標準規范的編制工作,為今后城市節水管理提供技術指引。
三是加大信息化工作力度。借鑒國內外發達城市在節水方面的先進技術和管理經驗,建設“數字水務”。目前已建成水資源、供水、計劃用水管理等信息系統,利用信息網絡技術,可以對全市所有原水水庫實行聯網監測,及時了解供水信息以及對單位用戶實行計劃用水管理,有效提高了行政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