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委召開常委會議,貫徹落實中央關于全面推行河長制的意見,審議通過《貴州省全面推行河長制總體工作方案》(以下簡稱《方案》)。
省委書記、省人大常委會主任陳敏爾主持會議并講話,省委副書記、省長孫志剛,省委副書記、省委政法委書記諶貽琴,省委常委,有關副省長參加會議。
會議指出,全面推行河長制,是落實綠色發展理念、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的內在要求,是完善水治理體系、保障國家水安全的制度創新。我省是長江、珠江流域重要生態屏障,是國家三個生態文明試驗區之一,全面推行河長制,責無旁貸、意義重大。全省各級各部門要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習近平總書記的重要講話精神上來,將全面推行河長制作為我省生態文明試驗區建設的重要抓手,維護河湖健康生命,推進河湖功能永續利用,建設良好河湖生態環境,努力實現百姓富、生態美兩者有機統一。
會議強調,要堅持生態優先、綠色發展,牢固樹立尊重自然、順應自然、保護自然的理念,以保護水資源、防治水污染、改善水環境、修復水生態為主要任務,正確處理好河湖管理保護與開發利用的關系,促進河湖休養生息、維護河湖生態功能。要突出系統治理、因水施策,立足各水系實際,綜合考慮區域經濟社會發展要求,推進河流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地表地下相協調,切實做到一河一策,對山水林田湖進行整體保護、系統修復、綜合治理。要注重依法監管、嚴格考核,堅持依法治水管水,構建責任明確、協調有序、監管嚴格、保護有力的河湖管理保護機制,建立績效考核評價體系,引導整合各方力量共同推進河湖管理保護。
《方案》提出,在全省范圍內全面推行省、市、縣、鄉、村五級河長制,構建省、市、縣、鄉和村五級河長體系,省、市、縣、鄉設立“雙總河長”,由各級黨委和人民政府“一把手”擔任。5月底前,完成各級河長制工作方案、組織體系的制定和組建工作,向社會公布河湖水庫分級名錄和河長名單,年底前制定出臺各級各項制度及考核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