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彭州市采取強力措施淘汰落后產能,依法取締境內所有石灰土立窯。目前已關閉150座石灰土立窯,確保湔江、白鹿“兩河”流域水質。
長期以來,彭州市境內落后產能環境污染比較嚴重,特別是湔江沿河、白鹿沿河,分布著一批非法土法石灰窯生產企業和石灰粉體加工廠,這些企業均采取落后的生產工藝,污染物排放量大,環境污染較重,直接影響了湔江河水體水質。為確保湔江、白鹿“兩河”流域水質,彭州市政府決定依法取締石灰土立窯。
彭州市政府要求,湔江河、白鹿河沿河等石灰土立窯必須在2010年5月31日前內自行拆除或者關閉;通濟鎮、磁峰鎮等的石灰土立窯必須在2010年5月31日前內自行拆除或者關閉;龍門山鎮、小魚洞鎮、白鹿鎮、新興鎮、磁峰鎮、紅巖鎮和葛仙山鎮等的石灰土立窯必須在2010年5月25日前自行拆除或者關閉。逾期未自行拆除或者關閉的,已由有關部門依法進行強制取締。(羅全恩 鐘樂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