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大滁城建設的不斷推進,滁城城市發展規模不斷擴大,城市用水量也節節攀升。為加大城市污水處理力度,保障污水處理設施正常運行,改善水環境質量,促進我市經濟社會協調發展,本月起,我市污水處理費征收標準將調整。
居民每戶月增支出約3.06元
我市于2005年7月對滁城用水單位和個人(含自備水源用戶)開征污水處理費。近年來,為治理水污染,實現污水處理達標排放,我市已建成運營一座污水處理廠,日污水處理能力達10萬噸,今年10月底,第二污水處理廠也將建成運營。由于污水處理廠建設運營以來,我市污水處理費標準一直未調整到省政府文件規定的污水處理項目開工建設后的征收標準,污水處理資金缺口較大。為保障污水處理設施正常運行,改善和提高水環境質量,根據國家和省有關文件規定,經滁州市政府今年第38次常務會議研究決定,我市對滁城污水處理費征收標準進行調整。
滁城各類用水戶(含自備水源戶)均應繳納污水處理費,從統計數據來看,以目前滁城居民每戶每月平均生活用水量10.2立方米為例,污水處理費調整后,預計居民每戶月增支出約3.06元,年增加支出36.7元。
社會福利機構等不受影響
據介紹,此前滁州污水處理費標準為居民生活用水每立方米0.30元;非居民生活用水(包括行政事業、工業、經營服務業)每立方米0.35元;特種行業用水(洗浴、洗車等行業)每立方米0.50元。調整后,其標準為居民生活用水每立方米0.60元;行政事業和工業用水每立方米0.70元;經營服務業用水每立方米1.00元;特種行業用水每立方米1.20元。污水處理費標準調整是否影響社會弱勢群體生活?對此,滁州市物價部門表示,經滁州市民政局確認的滁城低保戶、社會福利機構不受影響,污水處理費標準不提高,仍為每立方米0.30元,用水價格仍按現行到戶水價每立方米1.36元執行。
調整后的污水處理費標準自2012年6月1日用水量起執行。屬滁州市自來水公司供水范圍的,由滁州市自來水公司隨水費代征;屬自備水源等非市自來水公司供水范圍的,由滁州市水利局代征。代征單位將代征的污水處理費統一上繳市財政專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