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夏以來,各地接連不斷的暴雨不斷造成城市內澇,暴露出城市排水和污水處理方面的許多問題。今年7月2日,陜西省西安市灞河十萬條魚死亡,原因是西安市第三污水處理廠污水處理能力較低,下雨后雨水混同污水直接外排入灞河,暴露出雨污不分流的問題。據多家媒體報道,今年7月21日,北京暴雨,多處路段積水,暴露出嚴重的內澇問題,造成生命財產的巨大損失。
這些問題都關系到市政工程的設計、建設,記者近日采訪了北京市市政工程設計研究總院總工程師李藝,探討如何更好地解決內澇、排水系統建設還存在哪些問題等。
除了管網設計,還有什么影響排水?
排水管網河道系統的建設和公眾素質都需要提高
雨水排出問題,關系到雨水管網及排水河道的規劃設計。北京市近年來屢次出現內澇的原因除了降雨本身因素外,還有城市硬化地面面積逐年加大,導致雨水徑流量加快增大,原有的設計排水管網難以承受增加的雨水量。另外已有的雨水管網規劃設計標準原本就不高,按照暴雨重現期計算,一般為1~3年一遇。排水河道排水不暢,未達到規劃標準。再就是建設投資體制問題,多部門搞城市建設,相互缺乏協調和統一。
在城市建設初期,由于資金缺乏等問題造成管網不完善。現在政府財政收入充足了,在規劃投資方面應該更多地考慮排水系統建設,不能只建地上,不注重地下。盡管北京市每年都在進行雨水管網改造工程,在經常發生內澇的立交橋區升級泵站、建設調蓄池,但李藝認為,目前改造的速度仍然較慢,投資不到位。
如今,內澇不僅是排水問題,已經釀成悲劇。而解決內澇,也不僅僅是管網規劃設計建設問題,還涉及到管理維護問題。那么,如何讓現有設施發揮更大作用?
“好的設施還需要好的維護。”李藝說。我國城市大多存在這樣的現象,不下雨的季節雨水口會有大量的垃圾、渣土等,下雨時,由于清理不及時雨水支管會被垃圾堵住,造成雨水口堵塞,排水不力。今年北京7.21大雨,從一段電視實況報道中可以看到,一段積水道路的三個雨水篦子都不能排水,搶險人員打開被堵的雨水篦子后,只有一個雨水口可以進水,其余的雨水管是被堵死的,無法排水。
同時,公眾的素質高低也會很大程度上影響現有排水設施的使用。隨手丟棄在便道樹坑的垃圾、開車時扔出窗外的煙盒塑料袋都會增加雨季排水設施的污堵,把垃圾扔進草叢等綠化帶,雨水也會將其沖出,堵住雨水篦。
據報道,2011年6月23日北京暴雨,西四環五路橋區發生內澇,內澇造成電路跳閘,抽水泵無法正常抽水。搶修車很快出發,但應急車道上堵滿了車,無法通行。本來可以在短時間內解決的問題,最后花費了幾個小時才解決,還是靠人工把發電機抬到事發地點的。公眾的某些不文明行為也可能導致本來建設標準就不高的排水設施,不能充分發揮作用。
雨污是分流還是不分流?
分流制應再設置初期雨水截流設施,合流制要建設大倍數截流管
雨污分流是城市建設原則,我國《室外排水設計規范》(GB50014-2006)中規定,有條件的地區要按照雨污分流進行建設,即采用分流制;合流制排水系統應設置污水截流設施。
那么,何為分流制,何為合流制?兩者有何不同,哪種更好?
分流制是用不同管渠系統分別收集和輸送各種城市污水和雨水的排水方式,合流制是用同一管渠系統收集和輸送城市污水和雨水的排水方式。
李藝介紹說,減輕對河道的污染,從原則上說最理想的是雨污分流。但現在有理論提出,不完善的分流制不見得比合流制好,因為現在城市污染較重,特別是北方城市冬天少雨,夏天的前幾場雨水會很臟,污染物較多。僅進行簡單的分流,污染物多的雨水進入河流還是會造成污染。比較完善的做法是,在分流制的雨水系統再設置一個初期雨水截流設施,將前期雨水就地處理或送回污水系統進行處理。
但是很多城市先建設的都是合流管,如老城區等不易改造。在這個基礎上,要避免污染,就要在合流管管上建設截流管,而且節流的倍數要大于污水量。“具體管徑要根據河流流量做環境評價,如果河流流量大、稀釋能力強,截流倍數可以低一些,反之,截流倍數就要足夠大。”李藝說。他介紹,目前我國一些城市截流管截流倍數是在1~3倍,但在歐洲,截流倍數可以達到6倍。
李藝說,我國還沒有一座城市完全實現雨污分流,只有新建的區域才能在設計時考慮到雨污分流。現在實現分流制的多為開發區,比如北京的亦莊開發區。很多老城區,特別是古都,全部進行雨污分流改造不現實,只能局部改造。
污水處理廠超負荷怎么辦?
我國沒有一個城市污水處理廠在規劃時考慮到初期雨水處理量和收集用地
無論雨污分流制還是合流制,前提條件都是污水處理廠有足夠大的處理能力。否則,即使截流管截流倍數再大,雨水混同污水收集到污水處理廠后,還是會外排,發生與西安第三污水處理廠相同的情況。
李藝介紹,現在普遍存在的問題是,污水處理廠的處理能力與污水量不配套。比如,北京最大的污水處理廠,高碑店污水處理廠的設計處理能力是每天100萬噸,這只是污水的處理量,如果雨水混合進去,肯定會造成超設計能力外排現象。北京清河污水處理廠、北小河污水處理廠等也沒有規劃雨水的處理量。
記者了解到,清河污水處理廠的處理能力是每天40萬噸污水,去年就已經超負荷運行。平均每天有50萬噸污水進入,其中10萬噸都只是經過初步處理就排入清河。這樣的情況下,即使建了截流管,雨水也不能得到很好的處理。
李藝說,這是規劃問題。“我國沒有一個城市污水處理廠在規劃時,考慮到雨水的處理量和收集用地。”他說。其實,不是所有截流的雨水都要進行深度處理,有時候雨水量大、濃度低,只進行初級處理即可。國外也如此,對截流的雨水進行初級處理后排放,或者先蓄存起來,過了高峰期再返回污水處理廠處理。
“在規劃時沒有考慮到截流雨水的用地,即使上游不污染,下游污水處理廠跨越排放也會造成污染。”李藝說。目前的情況下,彌補這個問題的辦法只有兩個,一是在污水處理廠周圍征地,擴大處理能力;二是再通過管網把雨污混合水引到其他地方,新建調蓄池儲存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