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政府近日出臺《關于進一步加強建制鎮污水處理設施建設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意見》明確提出,到2015年年底,江蘇省蘇中、蘇北地區建制鎮污水處理設施覆蓋率要達90%以上。
近年來,江蘇省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大力推進建制鎮污水處理廠建設運營工作。到2009年,江蘇省蘇南發達地區及太湖流域已順利實現了所有建制鎮污水處理廠建設運營全覆蓋。但是,江蘇省的蘇中、蘇北地區建制鎮污水處理廠覆蓋率仍然較低。
《意見》明確了全省加快建制鎮污水處理廠建設的目標任務:到2012年年底,全省建制鎮污水處理設施覆蓋率要達60%以上,其中,重點中心鎮以及南水北調、通榆河沿線重點區域內的建制鎮,鎮級污水處理設施覆蓋率要達85%以上。到2015年年底,全省建制鎮污水處理廠覆蓋率要達90%以上,其中,重點中心鎮以及南水北調、通榆河沿線重點區域內的建制鎮污水處理廠要基本實現全覆蓋。
為實現這個目標,江蘇省政府將采取一系列政策措施。首先是合理確定建設標準。建制鎮污水處理設施尾水直接排入太湖、淮河、通榆河等環境敏感水域的,執行國家一級A排放標準;人口密度較低、水環境容量較大的地方以及地處非環境敏感區的建制鎮,在滿足環保要求的前提下,可根據實際條件采用“分散式、低成本、易管理”的處理工藝,鼓勵自然、生態的處理方式。
二是注重完善配套管網。到2015年年底,投入運行一年以上的建制鎮污水處理設施實際處理負荷要不低于設計能力的60%,3年以上的要不低于75%。
三是強化建設運營管理。各地要建立統一規劃布局、統一實施建設、統一組織運營、統一政府監管的“四統一”工作模式。可成立專門運營公司或通過招標選擇有實力的運營企業實施統一運營維護管理。
四是多渠道籌集建設資金。各地要按照政府主導、社會參與的原則,建立完善建制鎮污水處理設施建設多元投入機制,建立健全建制鎮污水處理收費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