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渾水庫是市區居民飲用水的水源地,水庫水質及污染物排放量直接關乎市區居民的用水安全。
昨日召開的市政府常務會議原則通過了《陸渾水庫飲用水源環境綜合治理方案》(以下簡稱《方案》)。根據《方案》,我市將通過對陸渾水庫流域環境進行綜合治理,減少向水庫的污染物排放量,持續改善水庫水質,消除環境風險隱患,確保陸渾水庫水質安全。
涉重金屬企業不達標就停產
根據《方案》,欒川、嵩縣將統一組織對涉重金屬企業,特別是涉鉬企業進行核查。經核準或備案,安全、環保、土地等手續齊全,各項安全、污染防治設施運轉正常,污染物達標排放的企業,方可繼續生產,否則將立即停產,并在今年10月底前整改完畢;逾期未完成整改的,一律依法關閉。
同時,凡是沒有尾礦庫環境風險防范措施和環境應急預案的,一律于今年10月底前完成整改,逾期未完成將依法予以關閉取締。
伊河陸渾水庫上游禁止采沙
根據《方案》,伊河陸渾水庫上游今后將禁止在河道水流區域采沙,嚴格控制支流河道采沙,禁止在行洪河道內棄料堆沙,禁止將加工沙石的渾水直接排入河道。對違反以上規定的沙廠,有關部門將全部取締。
上游的農業項目要積極推廣低殘留、低毒性農藥,減少化肥、農藥施用量,推行施用農家肥,避免殘留化肥、農藥流入伊河進入水庫。
在陸渾水庫上游,牛、豬、雞存欄量在50頭、200頭、5000只以上的畜禽養殖企業必須實施環保措施,對畜禽糞便進行無害化處理,不達標企業將全部關停。同時,禁養區內的畜禽養殖企業,在10月底前全部完成搬遷和關閉。
水庫周邊建設規劃年底前完成
《方案》提出,今后嚴格控制陸渾水庫周邊開發建設項目。
根據要求,我市將力爭在今年年底前,編制完成陸渾水庫周邊地區建設規劃及控制性詳細規劃。該規劃將明確水庫周邊地區不得建設任何工業項目,同時,確需建設的旅游服務項目,生活污水必須進入污水管網,引入陸渾水庫下游污水處理廠進行處理。
需要提醒的是,在該規劃批準實施前,陸渾水庫周邊將不得新建與供水設施、水源保護、防汛無關的任何項目。
嵩縣污水處理廠升級改造
《方案》指出,我市將對嵩縣污水處理廠進行升級改造,使污水處理廠具備除磷、除氮功能。明年10月底前,該污水處理廠外排廢水全面達到一級A標準。
今后,陸渾水庫一級保護區將嚴禁游船進入,嚴禁進行水上體育訓練以及其他水上體育、娛樂活動。
此外,陸渾水庫保護區內所有無污染防治設施向水庫內排放污水的餐廳、賓館以及水上餐廳等,今年10月底前將全部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