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星期前,在廣州開出租車的小劉和記者聊天說起珠江水:有一天一個客人打車經過赤崗,無意間轉頭一看,一臉驚喜地感嘆道,“咦,水清了好多喔!”司機小劉很好奇這位客人的感慨從何而來,客人回答,“我家在這住了好幾年了,以前這條河涌有多臭我會不知道?”
2009年新年伊始的工作會議上,廣州市政府便定下計劃表,承諾至2010年6月底,將投入486.15億元進行污水治理和河涌綜合整治工程,1天1億。
時間很快來到2010年,6月30日這天,廣州市水務局一樓大堂內治水倒計時的牌子上,治水剩余天數顯示為“0”。進入7月的第一天,廣州市政府迎來治水“大限”,一年半前定下的治水目標即將在這一天揭曉,廣州市政府將向市民交出的第一張治水成績單。
打破“九龍治水”格局
計劃趕不上變化,由于雨污分流工程由老城區的市建委負責,不列入治水總規模,市治水辦已將工程項目總數從774項調整為581項,總投資也從486.15億元調整為340.65億元。
有市民質疑,分別治理是否不利于治水效率?而實際上,這場浩大的治水工程已經是廣州市政府整合一切力量,各部門實現“抱成一團”合作的最好狀態了。
早在2007年,市委、市政府就提出把污水治理和河涌綜合整治作為“一號工程”。為提高治水效率,水務體制改革已迫在眉睫。
2008年1月15日,廣州市水務局掛牌成立,水務局成立后,原水利局不再保留,由水務局統一行使以前由水利局、市政園林局和建委等多個部門分擔的涉水職能。如此一來,廣州治水的格局便實現了“由多個部門治水,變成一個部門牽頭,多個部門配合的形式”,廣州市水務局局長張虎總結。
自此,廣州的水務改革,真正做到了從“九龍治水”變為“一龍治水”。
污水處理基本完成
按2009年初的治水原規劃,污水處理廠是此次大規模治水工程的重中之重,將建成38座,在資金投入方面,原計劃的486.15億元中,污水處理廠的投入便有184.74億元,占總投資數額超過1/3。
但污水處理廠的動工卻是最傷腦筋的。
建工程就會涉及拆遷,這是困擾廣州治水工作多年的一個老大難問題。以河涌綜合整治為例,截污、清淤、調水補水、堤岸景觀四個步驟中,僅是第一步就要挖開地面鋪設截污管道,需要對河涌兩岸的建筑進行征地拆遷。
“目前,制約工程進度最關鍵的問題就是征地拆遷。”早在去年,張虎在接受采訪時,就對時代周報記者訴苦道。
一年前,在市政府的新聞發布會上,這個問題也再一次被提起。
“由于征地拆遷過程中,個別單位和居民對補償的期望過高,不少被征地拆遷的單位或個人提出較高的補償費用,但污水治理和河涌整治工程是公益性質的工程,只能執行政策規定標準進行征拆補償,造成被拆遷戶對補償的期望與規定的標準有一定差距,不容易達成共識,嚴重影響了工程進度。”
但在7月1日的新聞發布會上,市政府表態,污水處理廠的計劃任務已全數完成。